終結“企業污染國家埋單” 強制投保加碼有償排污
《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已經落地,離真正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險制度已然不遠。當然,一項政策在正式施行之前一定會經過多次推敲,甚至建立試點先行探索可行性,環境污染強制責任險也不例外。
終結“企業污染國家埋單” 強制投保加碼有償排污
環境保護作為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越來越需要跨域合作,環保部與保監會也順應大趨勢的要求,聯合研究制定了《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這次的跨界大聯合同樣引發了業界關注,再加碼企業排污責任主體認定。
環境污染強制責任險目前仍處于征求意見階段,但是達到這一步也經過了多次的推敲和考量。對于環境污染這個話題,“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埋單”的現象屢見不鮮。為此,湖南省農村發展研究院的楊孟著曾表示,“國家鼓勵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我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也是箭在弦上。
《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發布時就明確指出,要“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2013年環保部就和保監會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前不久,7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也提到了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的總體部署。
歸根結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險能夠受到越來越多業內人士的關注仍是源于環境治理的需求。安聯全球企業及特殊風險環境污染責任險負責人Arthur Lu表示,環境險已經在全球多個國家進入了穩步快速發展階段。從環境污染事件造成的嚴重后果來看,環保和保險之間只是缺了一根綠色鏈條,而環境強制責任險的出現顯然起到了非常好的銜接作用。
就像楊孟著曾說過的,建立強制環境責任險制度是發揮環境政策工具協同效應、彌補環境風險管理工具短板并且治理效能提升的需要。保監會主席項俊波曾在“部長通道”上表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已經在30多個省試點,2016年的簽單保費達到了2.8億多,提供風險保障260多億元。
項俊波指出,要配合環保部制定方案,加速強制環境污染保險制度落地。轉眼不到半年的時間,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從“呼之欲出”變成了“即將落地”。整個征求意見稿分為6章29條,自2016年1月調研開始,至2017年4月定終稿。據悉,環境強制責任險投保范圍主要包括突發環境事件以及生產經營過程中污染環境導致的各種傷害。
征求意見稿也單列了懲處措施,在法制日報看來,這將是我國環境責任險實現質的飛躍的一次轉折。據法制日報專評,我國責任保險制度自2007年試行以來一直沒能取得預期效果。按照“水污染誰擔責”的法理,推行環境污染責任強制險,無疑是終結“企業污染國家埋單”環保頑疾的良方。
毫無疑問,環境污染責任強制險制度的建立將會是環保事業的又一重大突破。企業污染不僅要全面進入有償時代,更是要擔責,擔重責。唯有從企業自身出發,督促企業權衡排污和綠色轉型利弊,才能真正引起企業對環境保護的重視。
(來源:中國環保在線)
終結“企業污染國家埋單” 強制投保加碼有償排污
環境保護作為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越來越需要跨域合作,環保部與保監會也順應大趨勢的要求,聯合研究制定了《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這次的跨界大聯合同樣引發了業界關注,再加碼企業排污責任主體認定。
環境污染強制責任險目前仍處于征求意見階段,但是達到這一步也經過了多次的推敲和考量。對于環境污染這個話題,“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埋單”的現象屢見不鮮。為此,湖南省農村發展研究院的楊孟著曾表示,“國家鼓勵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我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也是箭在弦上。
《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發布時就明確指出,要“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2013年環保部就和保監會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前不久,7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也提到了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的總體部署。
歸根結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險能夠受到越來越多業內人士的關注仍是源于環境治理的需求。安聯全球企業及特殊風險環境污染責任險負責人Arthur Lu表示,環境險已經在全球多個國家進入了穩步快速發展階段。從環境污染事件造成的嚴重后果來看,環保和保險之間只是缺了一根綠色鏈條,而環境強制責任險的出現顯然起到了非常好的銜接作用。
就像楊孟著曾說過的,建立強制環境責任險制度是發揮環境政策工具協同效應、彌補環境風險管理工具短板并且治理效能提升的需要。保監會主席項俊波曾在“部長通道”上表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已經在30多個省試點,2016年的簽單保費達到了2.8億多,提供風險保障260多億元。
項俊波指出,要配合環保部制定方案,加速強制環境污染保險制度落地。轉眼不到半年的時間,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從“呼之欲出”變成了“即將落地”。整個征求意見稿分為6章29條,自2016年1月調研開始,至2017年4月定終稿。據悉,環境強制責任險投保范圍主要包括突發環境事件以及生產經營過程中污染環境導致的各種傷害。
征求意見稿也單列了懲處措施,在法制日報看來,這將是我國環境責任險實現質的飛躍的一次轉折。據法制日報專評,我國責任保險制度自2007年試行以來一直沒能取得預期效果。按照“水污染誰擔責”的法理,推行環境污染責任強制險,無疑是終結“企業污染國家埋單”環保頑疾的良方。
毫無疑問,環境污染責任強制險制度的建立將會是環保事業的又一重大突破。企業污染不僅要全面進入有償時代,更是要擔責,擔重責。唯有從企業自身出發,督促企業權衡排污和綠色轉型利弊,才能真正引起企業對環境保護的重視。
(來源:中國環保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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